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猥亵女童案疑点重重( 二 )

  通报还称,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经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已于7月1日下午到案,为何警方3日晚才发布通报?

  一位公安机关内部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公安部曾就应对涉警舆情事件的工作出台过一些规定,其中2009年发布的《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敏感案(事)件舆论引导工作规范》是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处置舆情敏感案(事)件的最权威文件,但该文件对警情通报发布的具体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

  他还表示,目前,公安部对各地公安机关就具体案(事)件是否发布警情通报、警情通报发布的内容和具体时间都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视情、适时”发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部门确实要回应社会各界对敏感案(事)件的关注,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而且,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去处理案件、得到明确结果,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要快速、具体、明确地回复也有一定难度。”他解释说。

  新城控股披露信息时间是否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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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人员注意到,7月3日9时53分,早于媒体曝光、警方通报前十几个小时,已有网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内提示:“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提醒。”此前,7月1日、2日两天,新城控股大宗交易频现,大宗交易额从796万元至2400万元不等。3日早盘,新城旗下3支股票,包括一支沪深股票、两支港股都出现了大面积暴跌的情况。

  这一信息经报道后在股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股民通过微博、股吧等渠道指出,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造成股民损失。

  为此,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采访了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主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何农。何农告诉采访人员,尽管公众都认定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但这家上市公司显然已经为自己留足了可以辩解的空间,公告中明确称其“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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