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改名“贵州茅台” 国字头商标争议在哪( 五 )

  律师称 , 最终需国家注册机关、广告管理部门、人民法院裁定

  6月12日 , 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 , “国酒茅台”商标将於6月30日前停用 。 改名风首先吹向了经销商 , 中国之声记者采访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一家茅台经销负责人 , 对方表示 , 改名未对目前销量产生影响 。

  经销商:“客户认得的‘茅台’ , 无论前面两字怎麽改 , 认得是茅台的品质 , 只要酒的品质不变 , 消费者一样认可 。 觉得商标不带国字型大小 , 对国家形象也好 , 大家都打国字型大小 , 有人就会利用这个商标做违法的事 , 对国家也是损坏 , 清理整顿下也是好事 。 ”

  事实上 , 不少酒企在一致反对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同时 , 也觊觎着“国酒”这个金字招牌 , 或是在打”国酒“擦边球的主意 。 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 , “国酒”的表述容易产生误解 , 被认为是“国家级的” , “国家级”在广告法是被限制的 , 在商标法中容易引起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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