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试管婴儿谁来养? 江苏每年家事案件超1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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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试管婴儿谁来养? 江苏每年家事案件超10万件

  夫妻一方举债是否一定要共同偿还?非婚生的试管婴儿出生后由谁来抚养?

  我省家事案件每年超过10万件,类型复杂,矛盾化解难度增大,成为近年来家事审判的新特点。正值《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6月6日,省法院与省妇联联合发布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以此回应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也彰显了家事审判“江苏模式”的新做法、新理念。

  家事法官不再“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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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高院副院长刘嫒珍介绍,在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我省各级法院逐步建立起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为一体的“三员”机制,充分利用“编外军”特长和专业素养,深度参与家事案件的审理和调解工作。

  在姜某某(男)与徐某某(女)的离婚纠纷案中,早在2010年姜某某便以性格不合等原因数次起诉离婚,但因徐某某患病身体状况差,且情绪偏激,其间多次自杀未遂,法院未判两人离婚。姜某某因此多次上访,表示夫妻双方矛盾不可调和。“三员”调解机制的启动,让陷入僵局的案件出现转机。法院首先委托家事调查员走访调查案件的真实原因,评估社会影响,并出具符合农村客观实际的调查报告,确保法官准确判断案情。其次将“三员”请进来介入调解,调解中当事人出现偏激情绪,心理疏导员及时介入进行情绪疏导,经过法官与“三员”的劝解疏导,最终徐某某同意离婚,姜某某同意提供经济补偿,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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