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轨后给情人5万元堕胎 妻子起诉要求归还( 七 )

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宾也认为 , 该案例中刘某支付给李某5万元的补偿款不属于法律上的赠与行为 。 他认为 , 刘某给予5万元终止妊娠费用的行为本身不违反伦理道德 , 变相属于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胎儿)的医疗费用 。 但刘某的出轨行为有违伦理道德 , 明显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 , 王某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请求刘某给予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但前提是提起诉讼离婚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提起的 。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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