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排个队餐厅代金券就“失效”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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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排个队餐厅代金券就“失效”3分钟

本文标题:市民投诉:排个队餐厅代金券就“失效”3分钟

家住张家港市的朱先生拿着某餐厅发的代金券去消费。取号、排队,没想到轮到他时,店家却告知这份代金券已失效3分钟。朱先生觉得这不合理,投诉到了市场监管部门。

消费者不解:排个队代金券就失效3分钟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近日接到这样一起消费投诉:市民朱先生称其在某餐厅开业消费时收到2张代金券,有效期为30天。在有效期最后一天的11点35分,朱先生和朋友来到该餐厅取号排队,因为当日人较多,轮到朱先生时已是12点40分。服务人员告知朱先生,该代金券已在12点37分失效。

朱先生觉得这不合理,自己到达餐厅时还在有效期规定日期,双方由此发生争议。

店家解释:有效期从赠送时间自动起算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联系餐厅了解情况。店方回复说该代金券是电子券,有效期是从赠送时间自动起算。朱先生上次消费时间是12点37分,代金券是在此时发送到他的账户,所以有效期截止时间是到第30天的12点37分。该店是自助餐,先付款再消费,轮到朱先生时,代金券已失效,无法使用。

店方还称,餐厅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帮忙与上级沟通,朱先生因等不及去了其他餐厅消费。后得到上级反馈后,马上与客户沟通,告知其可延长代金券有效期至当天晚上,或下次消费时赠送龙虾作为补偿,但朱先生未同意。

调解一致:按代金券金额可继续消费

在调解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店方负责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11点35分已到店取号,当时代金券处于有效期。商家未能向消费者及时说明有效期计算方式,消费者按照一般常识,认为全天都能使用该代金券,工作人员认为该想法也是合理的。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朱先生可按照代金券的金额继续去该商家消费。朱先生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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