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火锅里扔死老鼠索要五百万,北京男子敲诈海底捞获刑3年( 四 )

本院认为 , 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以制造食品安全假象为手段 , 以损害商业信誉为要挟 , 向监管部门虚假举报 , 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应予处罚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罪名成立 。

判决结果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 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体系 , 保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 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 判决如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