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关键在落实( 三 )

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关于信息伦理和信息素养的讨论 , 最初只是针对信息从业人员而言的 , 将其视作为信息从业人员的一种职业伦理和素养 。 如今不同了 , 互联网、智能手机和物联网的普及 , 令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的“数字地球” , 与从业不从业已无差别 。 我们不能将信息素养的要求继续局限在信息技术从业人群 。

信息素养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 其核心的要素从四个维度界定: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 。 其中 , 信息意识主要包括对信息的敏感性、对信息准确性的甄别能力与对信息隐私和安全的保护自觉性;计算思维是要自觉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方法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数字化生活与创新包括适应数字化环境、利用数字化资源和工具 , 提升终身学习效率和生活幸福感、开展创新和协同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包括自觉遵守信息相关法律、尊重信息相关道德伦理 , 杜绝有意或无意利用信息或信息工具危害国家、社会和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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