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综合改革解读:综合素质评价 打破唯分数论( 二 )

  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在考生分数相同时,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安排专业的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综合评价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中,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形成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或成绩,并在考生录取总成绩中占一定权重。经学生本人同意,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内容。

  如何确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可信?我省将建立健全材料审核、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真实可靠。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校级以上的奖励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以上,最终结果须经学生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和学校相关负责人在网络管理平台上确认,学校最终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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