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建议:建立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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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后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仅面临着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 还要承担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 以及危险驾驶犯罪的刑事处罚 , 违法成本提高 。 ”臧德胜称 , 一些单位在聘用时 , 会将“未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作为基本门槛和入职条件 , 在职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 , 也可能面临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后果 , 这些无疑对有正式职业的人群具有较大威慑力 。

然而 , 对于无业、无固定职业的人群 , 由于缺乏职业约束 , 且目前没有其他有效的约束作为补充 , 导致外部约束机制不足 。

“在刑罚之外 , 其他附加成本所形成的外部约束 , 对于遏制醉驾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 ”白皮书建议 ,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员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 , 将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纳入这个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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