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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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 , 自然人网店经营者也应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 同时 ,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或删除用户不利评价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除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以外 , 所有网络交易经营者均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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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经营者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要求 ,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 , 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 , 应当持续公示其依法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自我声明、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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