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 二 )

社会

居)民申请–村(社区)集体讨论–镇街(园区)审批的农民自建房建设审批流程 , 并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

此外 , 《通知》要求

社会

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 。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园区、镇街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 。 加强宣传教育 , 普及农民自建房建设的基本安全知识 , 逐步提高农户(村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 , 引导其自觉建设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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