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渠道支持住房租赁经营( 二 )

税收方面 , 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平台公司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 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的各项支持政策 。 对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存量商品住房转型为租赁住房的项目 , 市县政府可根据租赁经营缴纳的地方税收留成部分 ,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补助政策 , 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

金融方面 ,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符合其经营特点的中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库存商品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 , 金融机构可通过经营性物业贷款等产品给予后续融资支持 。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

用地方面 ,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 , 允许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 , 在年度住房实施计划中单列 。 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转型建设租赁住房的 , 可按市场评估价差额补缴或退还出让价款 。 租赁住房用地的基准地价可暂按现行商品住宅用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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