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区市检察机关将打造长江上游保护共同体( 二 )

近年来 , 为解决跨地区污染环境案件管辖、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 , 长江上游各检察机关加强了区域协作 , 通过探索跨省检察协作 ,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 去年11月 , 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市检察院建立了赤水河乌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 , 开启四省市检察机关对“两河”流域齐抓共管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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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联席会议上 , 六省市区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意见》 。 六省市区检察院将建立调查取证协作和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联动办理机制 , 探索建立毗邻省、市、县三级院跨区域生态司法修复联动办案机制 , 形成区域内生态修复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模式 , 并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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