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会“变脸”的“金融服务费”(以案说法)( 二 )

社会

【说法】当前 , 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中并没有对“金融服务费”的明确定义 , 其通常是发放贷款者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手段 , 即在通过宣传低息吸引客户的同时为了获得高收益 , 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费用 。

实践中 , “金融服务费”的收取包含了种种潜规则 。 比如 , 没有合同条款加以约定;即便有合同条款约定 , 在签订过程中 , 放贷机构未以明显提示贷款者的方式对金融服务费条款加以说明;与其他费用一起交纳 , 让贷款者产生混淆;以现金或者转入个人账户方式交付 , 款项流入不明等 。

当下被滥用的“金融服务费”只是民间信贷市场各种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一个表象 , 更值得关注的是诸多行业“贷款+”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思路 。 此现象违背了金融脱虚向实 , 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 , 且存在无放贷资质、放贷乱收费、恶意催收、涉嫌侵占资产等行为 , 这些行为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引发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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