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农业保险合肥违法拒不赔偿 支公司副总遭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存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第一百六十一条 , 安徽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存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的行为 , 胡茂梁时任副总经理 , 具体分管该险种的理赔工作 , 应承担直接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安徽银保监局对其警告 , 并处以罚款5万元人民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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