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演讲为幌子 “校园卖书”有套路( 七 )

针对各类“进校园”活动 , 教育部门已开始进行严格的规定 。 去年10月11日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 要求全国各地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 , 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 。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 , 凡未经批准的活动 , 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 。 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 ,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 , 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 , 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 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并第一时间报告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

教育部办公厅发文称 , 经批准同意进入校园的各类教育活动 ,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 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 , 对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 , 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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