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身中数刀牺牲,1人参与围堵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这样判( 三 )

本文原始标题为:民警身中数刀牺牲 , 1人参与围堵无罪 , 检察机关抗诉后这样判---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民警身中数刀牺牲 , 1人参与围堵无罪 , 检察机关抗诉后这样判---来源是:

图2/4

2017年11月8日 , 恩施州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顺海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张玉真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杨龙犯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 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姚行无罪 。

之所以判姚行无罪 , 一审判决认为:4名原审被告人下楼前没有商量 , 彼此间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 , 姚行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 , 客观上没有实施杀人行为 , 因此 , 判决姚行无罪 。

虽未动手却有共同犯罪故意

检察机关坚持抗诉

杀害警察的主犯被判处死刑 , 案件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 。

但是 , 恩施州检察院在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 , 尽管姚行并未动手 , 但其行为可以分为事前一起下楼、事中一起围堵、事后一起逃跑三个阶段 , 三个阶段密不可分 , 被告人姚行构成故意杀人罪 。

2017年11月17日 , 恩施州检察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 , 向湖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