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计划用三年消化积存建筑垃圾( 三 )

从2018年5月起 , 在违建拆除现场增设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 , 通过分拣、破碎、筛分和再组合等方式 , 将建筑垃圾制作成再生产品 , 变废为宝 。

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也能进行“暂存覆盖” 。 经过初步处理 , 可以对一些建筑垃圾中可资源化利用的部分 , 在临时用地或其他待建设用地进行暂存堆放 , 上面进行绿化覆盖 。 后期根据处置能力陆续生产 , 要求3年内处置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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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填埋处理 。 利用现有的坑塘、废弃矿坑等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 , 对其进行填埋处置 。

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资源化处置设施 , 去年5月 , 北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 首先 , 工商部门允许在营业执照的增项处 , 增加再生产品名录 。 其次 , 在处置费用方面 , 由市发改委出台文件 , 指导价从30元每吨提高到45元每吨 , 提高了50% 。 在产品推广方面 , 城市管理委员会和住建委协同 , 将再生产品的使用提前到工程设计环节 , 要求在工程中能使用的部位强制使用这样的再生资源产品 , 并发布了再生产品的目录和工程使用部位的名录 。 要求政府投资的工程优先使用、民营投资的工程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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