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立法规管促销电话 违者可被判罚款及监禁( 二 )

违者最高可罚100万港元及监禁5年

由于近年促销电话对市民造成很大滋扰 , 近日 ,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出 , 特区政府在2017年进行公众咨询时 , 了解到市民对加强规管这类电话的诉求愈来愈大 , 故决定引入法例作出规管 , 建议套用现行非应邀电子讯息的执法安排 , 设立“拒收来电登记册” , 让不希望接收促销来电的用户登记 。

发言人指出 , 市民登记后 , 若机构或有关人员仍致电促销 , 执法机关可向违规者发出执行通知 , 要求纠正 , 如不遵从 , 即属违法 , 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港币 , 下同) , 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被罚50万元 。

至于使用电话号码收集软件 , 以及向使用自动化方法取得的电话号码打出促销电话的 , 因性质更严重 , 故不会预先进行执法通知 , 随即向法庭提出检控 , 一经定罪 , 最高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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