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你的社保又迎来这些新变化( 三 )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 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 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 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 , 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 , 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

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

四、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各省要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 , 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 逐步统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策 , 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

五、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

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 , 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 , 进一步均衡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 , 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六、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 , 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 , 稳定缴费方式 , “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 , 切实加强信息共享 , 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 。 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 , 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 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 , 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 同时 , 合理调整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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