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司机撞人碾压致重伤 法院认定故意伤害判刑5年( 二 )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第六执法大队三中队队员李某作为证人 , 称当时他发现可疑车辆停在停车场出口 , 车后备箱打开了 , 车上下来两男子 。 他和另一人上前向司机出示证件 , 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 但司机见状 , 沿着主路加速往东逃跑 , 还撞了一辆出租车 。 下车的两名乘客说花了150元 , 通过滴滴平台叫车 , 他们的行李还没拿 , 车上还有一人没下来 。 约过了一分钟 , 他便发现有人被撞倒在距其约100米的路上 。

检方认为 , 崔健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但被害人于某认为应该是“故意杀人罪” 。 于某称 , 崔健是奔着“杀死自己去的” 。 这位西站停车场员工回忆说 , 事发时他刚上班 , 听到同事喊“蹭到人了 , 蹭到人了” , 而且执法人员也说“撞到人了” , 让大家帮助拦住肇事车 。 他就赶快跑过去 , 印象里用手指敲过肇事车车窗 , 对司机说:“把人碰了 , 你还不下车看看 , 还想走啊!”但司机没下车 , 直接开车把自己撞倒了 , 还用后轮碾压自己 。 他只听到周围有人喊“人在车底下” , 之后就记不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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