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媒:工作成“绊脚石”?华裔妈妈上班减少哺乳( 三 )

根据美国联邦“劳工标准法”(FLSA) , 在女员工诞下孩子后的第一年 , 雇主需提供 “休息时间和空间”让妈妈挤奶 。 其中 , 雇主需给予员工合理的“休息时间” , 配合员工去挤奶 。 雇主也需提供适用于挤奶的地方 , 包括“可遮盖、没有被侵占、有需要时可使用”的空间 , 而这个地方不是“卫生间” 。

如果雇主的雇员少于50人 , 并且可以证明遵守该项法律会对雇主造成不应有的困难 , 那么雇主就不必提供哺乳休息时间 。

另一位PHFC WIC的注册营养师黄子宁(Grace Huang)说:“如果这些妈妈的雇主对《劳工法》有关母乳喂养的部分不是很熟悉的话 , 其实不会那么支持喂母乳 。 相反地 , 西方公司和大型的华资企业在母乳喂养方面 , 拥有较完善的制度 , 并且能提供足够的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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