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规4月实施 将严查违标车辆 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 )

《意见》明确 , 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 ,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 设置过渡期 , 发放临时号牌 。 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 , 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 此外 , 还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 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 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 , 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 , 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 新标准实施后 , 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 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

《意见》指出 , 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 新标准实施后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 ,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 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 并且 ,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 , 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 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 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 , 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 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 , 及时登记上牌 , 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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