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聚餐后车祸身亡被认定工伤,公司不服:他没打卡!( 二 )

事故:员工聚餐后回家遭遇车祸

去年2月11日 , 临近春节 , 位于宾阳县黎塘镇的广西某科技公司安排员工们在食堂吃了一顿团圆饭 , 聚餐结束后员工们陆续放假返回家中过春节 。

当天 , 该公司车间零配件机器操作工人思某也结束了一年的辛劳 , 独自骑摩托车载着行李返回老家 , 然而他却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 下午3时07分 , 思某骑摩托车行驶至国道324线1587km+170m处时 , 与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 , 事故导致思某当场死亡 。 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 , 思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

思某家属悲痛之余 , 认为思某回家路上发生的事故 , 应该为工伤 , 故希望其生前的老东家能支付一定的工伤赔偿 , 这一要求随即被对方拒绝 , 仅结算了思某2月份前10天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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