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儿童“超高”景点不免门票 检查机关:损害儿童权益( 二 )

普法活动中发现侵权线索 , 儿童门票减免标准违规

2018年5月下旬 , 江北区检察院在组织未成年人前往慈城古县城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 , 意外发现该景区在儿童门票减免标准设置上存在违规行为——仅以身高作为儿童享受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唯一标准 。

“经过多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 江北区检察院对各类社会政策多有了解 , 力求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中 , 做好为群众答疑解惑的工作 。 ”江北区检察院未检部主任俞林告诉采访人员 , 早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 , 各地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 , 对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标准: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 。 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 , 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 。 显然 , 慈城古县城儿童门票减免标准与该规定要求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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