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兴名誉案胜诉 以善制恶呼吁停止网络暴力( 二 )

据悉在今年1月14日星权律师所代张艺兴工作室发布了律师声明 , 列出网络上针对张艺兴的侮辱、诽谤言论 , 要求相关用户立即停止侵犯张艺兴名誉权的行为 。

在律所声明发出后的第二天 , 被告用户便在网络上上传了自己的亲笔致歉信 , 对自己此前针对张艺兴的网络暴力行为进行了诚挚的道歉 。

在今天的开庭审理中 , 原告张艺兴一方考虑到被告庭前诚恳的致歉内容 , 以及当庭表达的悔错态度 , 并照顾杨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 , 作出重大谅解 , 服从案件裁判结果 , 但不再要求杨某某执行该判决给付内容 , 希望杨某某引以为戒 , 依法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 , 杜绝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再次发生 。

被告杨某某一方对此表示诚挚感谢 , 表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 , 学法、守法、做遵纪守规的良好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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