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大力惩处集资诈骗犯罪 重刑率连续4年超七成( 二 )

近年来 ,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 ,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 2015年至2018年 , 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连续4年均超过70% , 监禁刑率连续4年均超过90% , 远高于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 。 同时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 , 从经济上最大限度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 。

据悉 , 近年来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 , 线上线下相互结合 , 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 。 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 , 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 , 从种植养殖、资源开发、房地产向投资理财、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虚拟货币转变 , 迷惑性更强 。 “金融互助”、消费返利、养老投资等新型犯罪层出不穷 , 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 , 层级扩张快 , 传染性很强 , 金融监管、防范打击难度加大 , 容易形成跨区域大案 。 据统计 , 2017年通过互联网宣传、集资的案件达到案件总数的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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