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一国企经理涉嫌四宗罪 目前已遭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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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一国企经理涉嫌四宗罪 目前已遭公诉

本文标题:六合一国企经理涉嫌四宗罪 目前已遭公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南京一国企经理涉嫌四宗罪被公诉)

1月31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国企领导腐败案。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本案一共有4名被告,其中3名都是六合区某粮食公司领导,尤其是该公司总经理徐某,一人涉嫌4种罪名,他在任职期间胆大妄为,致使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15年6月,徐某在担任南京六合区某粮食公司总经理期间,与副总经理吴某、领导班子成员侯某一起商议决定,以合作社的名义,从一个刚建设完成的粮站里划出4个仓房,给个体商户尹某使用,同时,他们又让尹某向上级申请补贴。补贴款下来后,尹某按照先前的约定,把这笔补贴款以支付仓房租金的名义上交给六合区某粮食公司,徐某、吴某、侯某等14名公司领导按比例把这笔补贴款私自分了个干净。除外,商户尹某为了让六合某粮食公司每年都能从他手里收购不低于5000吨的粳稻,又向徐某和吴某各送出5万元的贿赂。

几次"合作"让徐某和尹某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2016年至2017年,尹某急需资金,就来找徐某帮忙。徐某想了想,觉得这事无需经过公司领导层集体研究,他直接下命令,让分公司先后出借了427万公款给尹某使用。

2018年9月,徐某、吴某、侯某、尹某的上述行为被六合区监察委查出,四人先后归案。监察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徐某还有其他犯罪行为。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在2012年左右,徐某受六合区粮食局委派,负责监督一个粮食储备库的建设工作。任职期间他玩忽职守,没有发现施工方偷用假材料、虚报工程款的行为,导致多支付了72万多元的工程款,让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19年1月31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徐某涉嫌玩忽职守、挪用公款,另外还和吴某、侯某一起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公诉人认为上诉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为牟利竟不惜损害国家利益,胆大妄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商户尹某涉嫌行贿罪,也应被依法惩处。但是,鉴于几人归案后均有坦白情节,公诉人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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