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为ta买买买 分手后这些钱还能回来吗?

  恋人借贷留凭证 避免伤情又伤钱

  在恋爱中 , 男女相互给付财物的情况非常普遍 , 有的是因一方经济困难产生的民间借贷 , 有的是为表达爱意和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 , 有的是共同生活支出的必要花费 。 恋人因为关系亲密 , 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 , 借贷一般也不打借条 , 而双方一旦分手 , 金钱的纠葛很可能随之而来 。

  恋爱支出无借款凭证

  主张借贷不支持

  案情回放

  热恋期间 , 由孟先生付款购买了一辆轿车 , 车辆登记为孙女士所有 。 在38.4万元的购车款中 , 29万元由孟先生转账给孙女士 , 再支付给汽车销售公司 , 其余的钱款由孟先生直接交付 。 后二人分手 , 孟先生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孙女士偿还购车款 。 孙女士认为 , 该车是孟先生在恋爱期间赠送给自己的礼物 , 双方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 法院经审理 , 认为孟先生提交的付款凭证、购车协议等证据 , 不足以证明其与孙女士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 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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