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常务副市长一人身兼46职?这事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四 )

另一方面,议事协调机构也不能太过泛滥。本质上,议事协调机制只是一个补充机制,不可能代替常规体制治理国家。那些本来就是各部门职责非常明确、也有能力做的事,非要成立议事协调机构,让上级领导站台、让别的部门来协助,就是在浪费行政资源、也打破了机构设置的严肃性。

更有甚者,上级一些部门要求下级政府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来完成自己部门的任务,并以此来显示任务的重要性,这就是演变成为形式主义了。

在实践中,议事协调机构本身非常多元,在治理体系中的位置也是不确定的。用一句话形容:虚虚实实。

有些议事协调机构是相当“实”的,它是一个任务小组,有非常明确的目标任务、有“专班”、有相当的工作经费;有些议事协调机构则介于虚实之间,它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运作,也没什么事,但在特定时期也会发挥实质作用;有些议事协调机构就是虚的机构,既是应上级要求成立的,本级政府并无实质工作内容,也可能是某个下级部门为了推动某项工作而请求成立的,协调其他部门配合时可以“师出有名”,实际工作还是办公室单位在做。

具体到一级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成立或撤销,也很多元。有些是被动成立和撤销的,有些则是主动成立、保留或撤销的,不一而足。可见议事协调机构本身是很有弹性的,岛叔以为不可简单评价其好坏。

这回徐州市常务副市长王剑锋的“身兼多职”其实并不罕见。常务副市长在设区市政府中处于关键位置,分管工作多,又是常委,当然是很多议事协调机构合宜的组长人选。

而细观王市长的兼职情况,他所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的组长,基本上都是其分管的业务范围;担任的副组长,也是协管业务,这其实是比较合理的,并没有额外增加多少精力。换句话说,没有这些身份,他也得管这些工作;下面部门搞不定的事,还得他出面协调。

有了议事协调机构组长或副组长这个身份,事实上亦有了超出其政府职务范围的权威,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地方党委政府,有政治象征意义。因此,协调起来也会方便不少。

当然,议事协调机构必须是为事而设,有其明确的现实问题指向。议事协调机构是临时性的,既随事而设,若事已毕,最好也能及时撤销。但一些地方为了应付上级检查,非要照猫画虎成立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而没有实质内容,那又另当别论了。(侠客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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