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接报违法燃放警情同比下降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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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接报违法燃放警情同比下降62.2%

本文标题:2018年苏州接报违法燃放警情同比下降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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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29日)下午,2019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视频部署会在市公安局召开。苏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海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持之以恒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将禁放工作常态长效地抓实抓好,为全市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2018年苏州接报违法燃放警情同比下降62.2%

自2017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各地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全市禁放区内“违法燃放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工作目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2018年,全市接报违法燃放警情448起,同比下降62.2%;2018年除夕晚上至年初一早上,市区的PM2.5峰值指数仅为29,同比下降10%,纸屑满地现象基本杜绝;禁放区内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员伤亡警情及其他各类案事件实现“零发生”。

江海指出,当前苏州禁放工作已从破题攻坚进入到常态长效的新阶段,为此我们要改变“大呼隆”“运动式”的粗放型治理模式,把禁放工作真正引向深入、导向常态,实现 “零销售、零燃放”的长久目标。具体要做到“四个常态长效”:各地各部门要将宣传引导置于禁放工作首位,坚持依法常态化告知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做到社会面家喻户晓;要将禁放管控职责嵌入到城市管理、路面巡防、网格治理、社区工作中,压实工作责任,盘活管控资源,实现日常管控与重点管控无缝对接;公安、安监、工商、市容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以及销售“黑窝点”的执法监管,把牢源头治理关;执法查处要常态长效,厉行执法确保《禁放条例》贯彻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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