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生一起案中案 偷车贼反倒成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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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发生一起案中案 偷车贼反倒成了“受害人”

本文标题:苏州发生一起案中案 偷车贼反倒成了“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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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说个案中案,本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然而“偷鸡不成蚀把米”,偷人家东西最后自己反倒成了“受害人”,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蹊跷?

2018年11月25日晚

刘某当天从超市买了东西,拿进屋后,忘了给电动车上龙头锁,直接将电动车停在七都镇心田湾某超市附近的租房门口。

2018年11月26日早

刘某第二天想起来车龙头没上锁,跑出去看的时候,外面的电动车早就没了踪影。于是刘某报警了。

警察蜀黍开始发力

民警走访了失窃地附近的几处电动车销售修理点,同时仔细查看了案发时段的大量监控资料。经过一番努力,几天后,民警终于成功将嫌疑人郭某抓获。

窃贼成功被逮,原以为这起盗窃案可以顺利结案。可就在民警审讯郭某、落实被盗电动车时,一个令办案民警也感到匪夷所思的“剧情”出现了,郭某“理直气壮”的一句话让民警顿时摸不着头脑,他说:“车子我已经还了,钱我也赔了,你们还要我怎样?

原来这并不是郭某第一次偷窃,几年前,他就因盗窃进过班房。但这次盗窃他还是做贼心虚,将电动车停放在自己的租房内,不敢轻举妄动。

两天后,也就是11月27日的晚上,借着夜色,他才小心翼翼地将电动车推至附近的一个电动车修理点,准备更换车锁。然而无巧不成书,该车其实就是从这家店里卖出去的,而且老板还认识车主。于是老板一边拖延时间,一边联系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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