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大葱引发十级伤残 常熟一保洁阿姨获赔六万七( 二 )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超市方一共赔偿徐阿姨六万七千元。

据了解,法律有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未尽到该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咱们公众而言,在公共场所中更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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