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院追查故意伤害案 正义迟到18年终出席( 二 )

为进一步明确脾脏摘除原因,曹培提出要请专家会诊,获得了江宁区检察院和南京市检察院的支持。市院技术中心派出两名专家,并帮忙联系到鼓楼医院、第一医院、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市公安分局法医中心,6名专家一起对赵刚的伤势进行会诊。专家意见认为,从赵刚自述、病历材料及案情记载均显示其腹部外伤史和外伤后的临床表现明确,被害人的病史情况、发展及转归符合外伤性迟发性脾破裂的病理发展过程。最终明确了被害人脾破裂与本次外伤有直接联系。

证据链补充完整后,2015年2月2日,江宁区检察院向区公安分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追捕三名犯罪嫌疑人,同年,先后抓获顾春红、苏辉。2016年1月,江宁区法院分别判处顾春红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苏辉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11月,本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黄从海被追捕到案。2018年2月28日,江宁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黄从海提起公诉,5月25日,江宁区法院对被告人黄从海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文中被害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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