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警称被抢4万元 原是理财失败想让警方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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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被抢4万元 原是理财失败想让警方帮忙

本文标题:女子报警称被抢4万元 原是理财失败想让警方帮忙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女子报警称银行门口被抢4万元 原是理财失败想让警方帮忙)

“喂,110,我要报警!我刚才在银行取了4万块就被人抢走了!”6月15日上午,一名40多岁的女子在雨花台区某银行门口报警称遭遇抢劫,谁知民警到了现场还没开始调查,报警人刘某就自己“交代”了报假警的经过,随后警方在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后最终也查明报警人刘某系谎报警情,而其报警的初衷则是为了通过警方的重视挽回理财的亏损。

6月15日上午10时许,市民刘某在雨花台区某银行门口拨通110报警电话,称其刚刚被一名男子拦路抢劫。警方到场后,一边向刘某了解情况,安排警力在附近路段布控截堵,另一边迅速厘清具体案发经过,在案发地附近开展调查走访。见到民警赶到现场后一方面细心开展工作,一方面安抚对其耐心安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刘某坦言:“警察同志,我没有被抢劫,实在不好意思!”刘某称,自己从去年开始在一“理财平台”上投资,不料投资失败一年下来亏损了4万多,她心理不平衡,就自作聪明想到报假警的办法,想让民警帮其追回钱款。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刘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冲动和鲁莽深感懊悔。

民警了解到,刘某此前在上海工作,当时从一同乡那里了解到一个“理财平台”收益很好,自己就投入了不少积蓄。不料投资失败,一年下来刘某亏损了4万多。在得知雨花台岱山地区有这个理财公司的分部后,刘某便准备前往该公司“挽回损失”,也是因为法治意识淡薄,这才报警谎称自己遭遇抢劫,编造了4万元现金被抢的虚假警情。鉴于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但违法行为人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认识较深,且并未造成严重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规,雨花台警方已对刘某依法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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